因一時貪念,在深圳市寶安區某膠袋印制廠擔任跟單員的盧某,借送貨之機串通跟車員及司機行竊,順手牽羊將客戶的七卷菲林偷走,不料被保安人員發現而行跡敗露。近日,鶴山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盧某有期徒刑1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
2013年5月28日16時許,盧某與跟車員李某乘坐由劉某(二人均另案處理)駕駛的貨車將其公司的貨物運送至鶴山市某印刷有限公司(下稱“印刷公司”)的倉庫。卸貨后,盧某趁印刷公司無人監督之機,指示劉某與其共同將存放在倉庫內的七卷過膠菲林(價值6743元)搬上貨車企圖運走,被該公司保安發現。民警到場抓獲盧某,并當場查獲被盜的七卷過膠菲林。案發后,過膠菲林已發還給印刷公司。


